文化部侨联中国徐悲鸿画院公告


    中国徐悲鸿画院是文化部直属机关侨联画院,任何单位和个人,未经中国徐悲鸿画院同意或授权,不得使用本画院名称在社会上开展公、私活动,或冒充本画院书画家,否则将以侵犯"名誉权"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2008年3月18日发布